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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,經研究,我局擬批準《匯鉅鑫科技(惠州)有限公司硅膠制品擴建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》,為了體現公開、公正的原則,接受公眾監督,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(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7日),如有意見,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。 聯系地址:惠州市惠陽區淡水街道南亨西路11號,郵編:516211 聯系電話:0752-3826511 傳 真:0752-3826511 項目名稱 | 匯鉅鑫科技(惠州)有限公司硅膠制品擴建生產項目 | 建設地點 | 秋長街道新塘村曾坑小組曾坑路 | 建設單位 | 匯鉅鑫科技(惠州)有限公司 | 環境影響 評價機構 | 廣東鉅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| 項目概況 | 本擴建項目年產硅膠制品530噸,自用模具100套 | 項目主要環境影響及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措施 | (一)項目冷卻塔用水循環使用,不外排;噴槍清洗水作為水簾柜補充用水,水簾柜用水和噴淋塔用水循環使用,濃水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,不外排。 (二)項目生活污水經預處理達到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26-2001)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網,納入惠陽城區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。 (三)項目須配套建設生產廢氣收集處理設施,生產工序產生的非甲烷總烴排放執行《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27632-2011),非甲烷總烴、TVOC排放執行《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DB44/2367-2022),其余大氣污染物排放執行《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27-2001)。廠區內NMHC無組織排放執行《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DB44/2367-2022)。 (四)項目廠界噪聲執行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12348-2008)3類標準。 (五)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應符合相關管理要求,工業廢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。產生的廢活性炭、含油廢抹布、廢空桶、廢潤滑油、廢切削油、廢火花機油、含油金屬碎屑、漆渣、噴淋塔廢水、水簾柜廢水、廢過濾棉、廢網版、廢鋼板、擦拭網版鋼板廢抹布等須按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8597-2023)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進行管理,及時交由具備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安全處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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